法律解析:
一般用以下几种方式表示合同作废:
1、签订新的合同,并在新合同中约定某年某月某日双方(或多方)签订的某某合同作废。
2、将合同原件全部收齐,在合同签约各方的共同监督下销毁。
3、合同的各方分别向其他几方书面承诺合同作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