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监护人一般指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但如果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情况下,法定监护人还可以以下人选依顺序担任:1、祖父母或外祖父母;2、兄或姐;3、如果存在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具有承担监护责任意愿的,并且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批准同意的。同时还要注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根据《民法典》规定也有法定监护人。其法定监护人也是按照以下人选按顺序担任:1、配偶;2、父母或者子女;3、其他近亲属;4、如果还存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具有监护意愿,并且经过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批准同意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