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嫖娼也是不合法的。对于嫖娼的,一般可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依照本法有关规定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