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显失公平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明确规定的无效合同的范围。显失公平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在相应的情况下可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