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增值税红字发票开具的流程如下:
1、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击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填写要开具红字发票的资料,打印出《申请单》加盖财务专用章。
2、携带《申请单》以及相关的材料到办税大厅办理审批。
3、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4、申请人取回通知单,资料归档。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具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