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集资款能还吗
职工集资款,是指企业因生产经营或者扩大生产需要现金向单位职工借款而形成的负债。因而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可以申报债权,根据清算结果进行偿还。而职工入股则是职工出资公司取得公司股东身份,享有的是利润分配权,因而是在企业破产清算完结支付必要的税费和偿还全部债务后对剩余财产按照持股比例进行分配。
不一定能全退回,要看企业破产后还有多少资产。职工集资款从破产企业的财产中第一顺序清偿,因为依据2002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所欠企业职工集资款,参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顺序清偿。但对违反法律规定的高额利息部分不予保护。《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作为第一顺序清偿。虽然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于2006年8月27日颁布,2007年6月1日施行,其中对对职工的集资款没有作出特别的规定,但是在2002年《高法规定》没有宣布废止,或者没有出现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的情况下,其中的中关于处理破产企业职工集资款的规定继续适用。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是职工集资款的话,会根据清算结果进行偿还,但是一般都无法全部进行偿还,因为公司此时已经资不抵债了,这个时候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