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公证的程序: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3、予以公证。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怎样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一、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二、遗嘱公证申请程序: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⑥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遗嘱继承怎样进行公证?
关于遗嘱继承公证,一般需要以下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配偶情况、子女情况等4、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5、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继承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需提供具有监护权的相关证明。6、根据遗嘱继承的,需提供公证遗嘱。7、有多个继承人的,须全体继承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公证处申请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书。不能到场的继承人,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声明书。
继承公证流程是怎样的
1、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如下材料: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所遗财产证明。所遗动产证明:存单、珠宝、字画、书籍、家具、家电或其他物品的清单;继承保险金的提供保险单据;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所遗不动产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所遗债权、股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证明;各类债券文书或债券获得证明,如尚未取得房产证而购房人死亡的则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继承股权的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如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股票清单。如系公司股权提供公司有关证明;各类知识产权获得证书;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供相关财产约定。继承人情况证明2、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如下内容:(1)被继承人父母的情况,如父母的姓名,生存情况;(2)配偶情况,如果有过两次婚姻以上婚姻的,要说明每次婚姻情况;(3)子女情况,是否收养过子女。各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以下内容:(1)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要提供子女关系证明;(2)配偶间相互继承的,提供夫妻关系和子女情况;(3)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要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情况。3.优先于被继承人的死亡的继承人的,提供死亡人死亡证明;4.继承人身份证明,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等。遗嘱继承的、提供被继承人的生前遗嘱继承人的继承意见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发表声明。继承人在外的,应提供弃权声明公证书。注:继承人申办继承公证,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产证明及能够证明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如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户口本)、身份证明即可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上述所需各类证明材料可在申请后根据公证员的指导办理。办理流程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2、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遗嘱继承如何进行公证?,遗嘱继承公证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流程为:
1、当事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和遗嘱书等;
2、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当事人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以按手印代替;
3、公证处公证人员对相应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4、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上报审批,并制作公证书,发放给申请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继承如何公证
办理公证,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