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公证流程是:
1、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书》;
2、提交有关证明资料;
3、公证人审查资料和《公证申请书》;
4、审查结束后,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居住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并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第32条第第一款规定,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人签字或者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二条 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