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太原市城乡居民而言,若孩子生病入院治疗且之前已经参加新生儿医疗保险,便可为孩子办理太原新生儿医保报销。一般来说,太原市新生儿医保报销的情形有6种,报销材料则包括原始收费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新生儿医疗保险证等,家长们可通过下文加以了解。
报销条件
参保人就诊时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有下列情形之一,先行支付现金的,自费用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参保人在就诊前已办理门诊大病审核登记手续,并在指定医院就诊时所发生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
2、参保人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或因新生儿医疗保险证损坏等原因不能记帐的;
3、因急、危重病症在太原市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救治的;
4、经太原市新生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社会保险机构同意转往市外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
5、因在市外探亲、度假期间患急病在市外医疗机构机构住院,并已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的;
6、太原市户籍新生儿在市外定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限事先已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了异地登记手续的)。
办理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六个月内有效);
2、费用明细清单;
3、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新生儿医疗保险证;
6、法定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当报销的现金不转入缴费帐号时)
办理流程
1、参保人需要办理现金报销时,将需提供的资料准备齐全,到参保地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新生儿医疗保险科办理;
2、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新生儿医疗保险处或新生儿医疗科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现金报销资料进行初审,将有关信息录入电脑,资料齐全且符合现金报销条件的,打印受理单及收件回执;资料不齐全的,打印补齐资料通知书,待资料齐全时补正受理;不符合现金报销条件的,开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参保人的监护人或代办人在上述通知书上签名,如报销的现金不转入缴费帐号,则需另外提供监护人的银行存折原件或复印件(限四大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录入存折帐号,打印存折帐号单,参保人签名确认;
4、工作人员对现金报销资料进行审核,报领导审批后交计划财务处支付。
综上所述,太原市新生儿一旦患病,若在医保指定医院就医,便可申请太原新生儿医保报销,报销流程并不复杂,主要包括准备材料、前往社保局审核、接收受理单、领取报销款等步骤。若家长们觉得新生儿医保的报销力度不足,可在参保基础上为孩子买份合适的商业医疗险,从而更好地保障孩子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