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安全事故是指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依据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国行政法规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法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_x000D_
本规定所称事故发生单位是指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_x000D_
本规定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