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http://scjgj.beijing.gov.cn/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市市场监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加挂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食安委办)牌子。
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2018年北京市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单位。 2018年11月16日上午,正式揭牌成立。
(一)负责本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规划、战略、标准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本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委托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法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所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所)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保障市场监管所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市场监管所是县(市、区、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由县(市、区、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