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债权优先权的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
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
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
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
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