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对挪用特定款物罪既遂的定罪标准
1、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特定款物罪量刑规定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挪用特定款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立案。这里的特定款物,主要是指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所谓“救灾款物”,是指国家拨给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专项资金和物资;所谓“扶贫款物”是指用于扶贫的专项资金和物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晖律网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