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
“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
当企业违反了法律,或者行为不符合法律规范,或者缺乏防范意识,都会产生法律风险。
二、企业法律风险的分类
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和各项业务活动中,存在于企业从设立到终止的全过程。根据引发法律风险的因素来源,可以分为外部环境法律风险和企业内部法律风险。
所谓外部环境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以外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策环境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包括立法不完备,执法不公正,合同相对人失信、违约、欺诈等。由于引发因素不是企业所能够控制的,因而企业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外部环境法律风险的发生。
所谓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指企业战略决策、内部管控、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等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表现为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未设置较为完备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法律环境认知不够,经营决策欠考虑法律因素,甚至违法经营等。
目前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中问题存在的根源在于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与法律环境变化之间存在着差距,由于引发因素是企业自身能够掌握控制的,所以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防范的重点。
三、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
(一)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
与人力资源有关的主要是劳动合同法、劳动法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各个环节中,从招聘开始,面试、录用、使用、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待遇问题直至员工离职这一系列流程中,都有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企业的任何不遵守法律的行为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劳资纠纷,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且这个问题处置不慎将会引发社会矛盾,
近年来劳资纠纷案件统计数量不断上升,并出现劳资纠纷“升级版”——群体性事件。劳动者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
企业对员工管理不善,更多的是员工侵犯企业利益:员工浪费企业财产,损害企业名声、盗取企业知识产权、带走企业多年开发的客户和市场等等将限制企业的发展。
(二)合同风险
风险: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利益损害或损失的可能性。
合同法律风险是企业法律风险的重点。因为市场经济也是契约经济,合作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无论主观或客观因素最终导致合同发生变化,且这种变化使一方当事人利益受到威胁时,风险已经降临。
合同作为一种实现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手段或者工具,具有动态性,双方当事人通过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最终需要确定某种财产关系或者与财产关系相关的状态的变化,得到一种静态财产归属或类似的归属关系。最终的静态归属过程中,可能有各种因素影响最终归属关系的视线,当合同利益的取得或者实现出现障碍,一种根源于合同利益的损失风险就展现出来。
(三)公司设立和并购风险
在设立企业的过程中,企业的发起人是否对拟设立的企业进行充分的法律设计,是否对企业设立过程有了充分的认识和计划,是否完全履行了设立企业的义务,以及发起人本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这些都直接关系到拟设立企业能否具有一个合法、规范、良好的设立过程。
企业并购法律风险: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总称。从法律风险的角度看,企业收购并没有改变原企业的资产状态,对被收购方而言法律风险并没有变化。因此,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兼并中。企业兼并涉及企业法、竞争法、税收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且操作复杂,对社会影响较大,隐蔽性的法律风险较高。近年来国内外著名企业在并购重组中因对法律风险的预期不足而导致损失的案例层出不穷,
(四)财税风险:
指企业的涉税行为因为没能正确有效遵守税收法规而导致企业未来利益的可能损失或不利的法律后果,具体表现为企业涉税行为影响纳税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结果就是企业多交了税或少交了税,或者因为涉税行为而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程序风险。
1、法律程序。程序风险方面,企业在小的事情上可以“先上车后买票”,但是大事情一定要“先买票后上车”。不要以为自己跟县委书记是朋友就可以忽视程序风险,把全部身家搭进去。官员不可不交,不可深交。要知道:第一,县委书记随时可能被双规;第二,县委书记随时可能被提拔;第三,县委书记随时可能有更贴心的朋友。
2、产业政策。有时政策变更也会转化为法律风险。
3、企业的规章制度。企业各项经营管理程序要健全,有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决定了生产中发生爆炸时企业老总用不用坐牢。
(六)产业和技术风险。
任何产业都有技术和商业机密。企业不重视技术、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方面的风险,是很危险的。往往就会发生一不小心购买到已过专利保护期的技术,或是利用专利技术制造产品导致侵权的事情。很多企业都遭遇过商标纠纷,企业商标用了很多年,突然被人家抢去注册了。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是蕴涵创造力和智慧结晶的成果,其客体是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规定。多数企业没有意识到或没有关注知识产权的深入保护,从法律风险的解决成本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权产品,比事后索赔更为经济。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