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维护黄河流域水资源安全,应当严格限制在黄河流域进行以下活动1. 布局矿山、化工、冶金、建材等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项目;2. 设立新的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污水处理厂等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对于以上两种活动,必须依法审核审批,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应当在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和监管措施的前提下,采取措施减少和避免对环境的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第二十条 为了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维护黄河流域水资源安全,应当严格限制在黄河流域进行布局矿山、化工、冶金、建材等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项目,设立新的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和污水处理厂等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必须依法审核审批,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采取措施减少和避免对环境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