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婚内出轨属于有过错方,无过错方仍然可以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不得超过诉讼时效。
一、无过错方如何申请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可以在向法院请求离婚诉讼时一并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在起诉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离婚女方怀孕了有哪些赔偿
离婚女方怀孕一般不能提起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男女双方出轨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在婚内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按照夫妻的约定处理或者进行平均分割,但无过错方可以申请损害赔偿。夫妻离婚的,对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仍然应当平均分割,但出轨属于过错行为,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无过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