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能追究出轨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不能主张配菜好难过。但若因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一、婚外情没有证据可以要求赔偿吗
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所以,如果婚外情可以达到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程度,可以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
此外,离婚诉讼中提出损害赔偿有几点需要大家注意: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的时候未提出损害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二、因男方家暴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赔偿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的权益,但这种照顾并不是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不能认为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多分了一些财产,就等于是赔偿了。因为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基于离婚时无过错方受到的损害,无损害则无赔偿。
在离婚诉讼中,谁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谁是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及如何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民法典》作了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离婚无过错损害赔偿的请求主体是无过错方。因为无过错方是受害人,他(她)对分割人即过错方因过错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当然有权主张权利。显然,第三者不能成为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这是因为,第三者不是离婚诉讼当事人。如果无过错方诉讼第三者,那就是另外一种法律关系,而非离婚之诉。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可见,提出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请求的程序是很严格的。同时,对于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依法也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三、一方出轨财产会怎么判
如果因一方婚内出轨(比如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无过错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一定数额的赔偿。
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