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河北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2018年1月,是河北省级政府直属机构。其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机关事务管理和公共资源配置的决策部署;提出机关事务管理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对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和公共资源配置进行监督检查。此外,河北机关事务管理局还负责集中采购工作,实行省级集中采购制度,统一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和社会公共资源采购。同时,该局还负责省级机关印章、印务管理和电子证照制作等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河北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按照“大分类、减量化、优质高效”的原则,加强机关事务管理和公共资源配置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便民化,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八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