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人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的内容应该包括赁物的名称、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限等。个人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留意合同的内容是否全面具体,尤其注意合同中对于双方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了解清楚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
一、租房续租还用签合同吗
租房续租需要签合同。因为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就终止了,如果想要续租的,应当重新签订一份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二、租房合同没写违约责任甲方先违约多交的房租会退吗
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写违约责任的,一方先违约时,多交的租金会不会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出租人违约的,应该退还租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主要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房屋租赁合同违约中介费需要支付吗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由出租人与中介或者承租人与中介的约定而定,如果合同明确表明违约需要支付中介费的,应该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