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别墅”除外),只要该住房是购房人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唯一住房,均可享受契税减率征收的优惠政策。
具体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拥有重庆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在重庆市城镇首次购买一套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注:2013年3号公告已将购买首套住房调整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至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3.如果该房屋系您直接从开发商处购得,开发商已向你收取了3%的契税,并帮你缴纳,而你又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减免政策,按不同情况分别办理减免:
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收取的3%契税已批量向税务机关进行了申报和缴纳税款,如果是这种情况,请你直接到九龙坡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契税征收窗口办理契税减免和多缴税款的退税手续;
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向你收取了3%的契税但尚未向税务机关进行批量申报和缴纳税款(是否批量缴纳契税,可在地税契税征收窗口查询),在此期间,如果你发现你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减免政策,你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收取的3%契税,并由你自己到九龙坡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楼下契税征收窗口办理契税申报缴纳及减免税事宜。如果是你自己按3%的税率申报缴纳契税,已取得契税完税证,如你符合契税减免和退税条件,请你直接到九龙坡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楼下契税征收窗口办理退税事宜。
4.契税退税办理需提供基本资料:户口本复印件(农村户口需更新)、如是农转城居民,需农转城确认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家庭无房证明原件(买方)、契税缴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开户银行资料、购房合同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