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癌症属于大病医保管理的范围,除了医保的报销比例提高外,国家还将阿扎胞苷等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极大的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问题。
2、国家医疗保障局组织专家按程序与部分抗癌药品进行谈判,将阿扎胞苷等17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各省(区、市)医疗保险主管部门不得将谈判药品调出目录,也不得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目前未实现城乡居民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也要按规定及时将这些药品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