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职人员处分法适用于事业单位的人吗
1、公职人员处分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事业单位人员。
2、公职人员处分适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而事业单位人员处分适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但经法律、法规批准参与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除外。
3、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
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有规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执行;法律、其他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应当受到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做了规定,但是未对处分幅度做规定的,适用本条例第三章与其最相类似的条款有关处分幅度的规定。
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补充规定本条例第三章未作规定的应当给予处分的违法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分幅度。除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外,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处分规章,应当与国务院监察机关、国务院人事部门联合制定。
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决定外,行政机关不得以其他形式设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事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适用本规定;但监察机关对上述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程序和作出处分决定的权限,以及作为监察对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
二、公务员处分的申诉复核程序规定是什么
1、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可以按照本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2、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组成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负责受理和审理公务员的申诉案件。
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在决定受理申诉案件后,应当对案件事实、适用法规、工作程序等进行全面审议,并向受理机关提出明确的审理意见。
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一般由受理机关中相关工作机构的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以吸收其他机关的有关人员参加。公务员申诉公正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应当是单数,主任一般由主管公务员申诉工作的机关负责人或者负责处理公务员申诉的工作机构负责人担任。
3、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公务员不因申请复核、提出申诉而被加重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公职人员处分和事业单位人员处分是不一样的,所以,公职人员处分的法律规定不适用事业单位法律规定。公职人员处分适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而事业单位人员处分适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但经法律、法规批准参与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