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二)有不少于5名核物理、放射化学、核医学和辐射防护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1名。生产半衰期大于60天的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前项所指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不少于3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不少于6名。(三)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其中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应当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四)有与设计生产规模相适应,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实体保卫要求的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场所、生产设施、暂存库或暂存设备,并拥有生产场所和生产设施的所有权。(五)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运输、贮存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六)具有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运输要求的运输工具,并配备有5年以上驾龄的专职司机。(七)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固定式和便携式辐射监测、表面污染监测、流出物监测等设备。(八)建立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和监测方案。(九)建立事故应急响应机构,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和应急人员的培训演习制度,有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准备,有与设计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十)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销售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者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二)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三)需要暂存放射性同位素的,有满足辐射安全和防护、实体保卫要求的暂存库或设备。(四)需要安装调试放射性同位素的,有满足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要求的安装调试场所。(五)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贮存、运输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六)运输放射性同位素能使用符合国家放射性同位素运输要求的运输工具。(七)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测量报警、便携式辐射监测、表面污染监测等仪器。(八)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安全保卫制度、辐射防护措施、台账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九)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高压线330k经过我的樱桃园,有十几米高的磁辐射吗?你能申请辐射补偿吗?如何赔偿?谢谢你造成辐射事故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法律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缓报、瞒报、谎报或者漏报辐射事故的; (二)未按照规定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或者不依法履行辐射事故应急职责的。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未依法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辐射是一种特殊的工作吗?你能提前退休吗?特殊工种的职工可以提前退休。职工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可以提前退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则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自制emp电磁脉冲违法吗涉嫌犯罪,所得的财物都会被没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在购房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费用包括什么会产生下列费用:首付款;办理贷款律师费和公证费;物业管理费和采暖费;公共维修基金;税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办理房屋所有产权证的工本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