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作时间的规定有: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计件工作也能签订劳动合同吗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的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计件工作即无固定期限的工作。
因此,针对计件工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该协商一致,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工作期间的正当利益。
法定工作时间规定有哪些
法定工作时间就是按照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劳动者最长工作时间。如果超过,一是劳动者有权利拒绝(有法定特别、不可拒绝情况),二是要支付加班费用。
适用法定工作时间对象
国家实行劳动者从全年日历时间365天中扣除52个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节假日11天,全年应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83天,每天工作8小时。按此推算,每个月平均应工作约167小时。不得超过上述规定限额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什么是劳动时间
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时间、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
(1)准备结束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日(班),为完成生产任务或作业的准备和结束所消耗的时间;
(2)作业时间系指劳动者直接用于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或作业所消耗的时间;
(3)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因自身的生理需要而必须中断正常工作的时间;
(4)工艺中断时间系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中,因工艺技术特点的需要使工作必须中断的时间。——《劳动部关于国家铁路劳动者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劳部发521号)
劳动法对孕妇工作时间有规定吗
关于孕妇的工作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孕妇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
根据《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缩短工作时间制是什么
缩短工时制又称缩短工作制,是指在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实行的少于标准工作时间的长度的工时形式。
弹性工作时间什么意思
弹性工作时间是指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固定的工作时间长度的前提下,员工可以自由选择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以代替统一固定的上下班时间的制度。弹性工作制是20世纪60年代由德国的经济学家提出的,当时主要是为了解决职工上下班交通拥挤的问题。
常见的弹性工作时间形式有:
日弹性工作时间,即每个工作日,员工可以选择上班和下班时间,但必须达到规定的工作时间;
周弹性工作时间,即员工必须每天在核心工作时间范围内工作一定的时间,但每天没有规定的时间数量,只是要求员工每周必须工作的时间数量;
月弹性工作时间,即只要求每月工作小时的数量,不要求每周和每天的工作小时数量,但员工每天在核心工作时间范围内必须工作一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