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同居的财产不能算作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只有领取结婚证后的财产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对于同居期间获得财产,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一般会按照平分的原则划分,也可以财产都归一方所有或者是一方少分,如果男女两人没有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