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女友同居时的财产,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当事人和前女友同居时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无需分割,双方各自取得的财产,应当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确实存在共有财产的,双方可以对这一部分的财产达成约定,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分割,不能达成约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让人民法院按照相关规定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