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女友同居时的财产,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与前女友同居时取得的财产,应当归各自所有,无需分割,存在特殊情况,所得的财产被认定为共有的,应当进行分割,对共有财产能达成约定的,可以协议分割,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实物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实物无法分割的,会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