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下情形的离婚案件法院不予受理:_x000D_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未征得军人的同意,且军人没有重大过错的;_x000D_
2、妻子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半年内,男方无法定事由而提出离婚的;_x000D_
3、判决不准离婚或法院调解和好、原告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提起离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_x000D_
【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