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防大队隶属于公安局,但是巡防员不是行政机关执法人员。
巡防大队在公安民警的带领下开展治安巡逻,设卡守候等治安防范工作。
一、协助公安机关防盗、防暴、防火、防治治安灾害事故防范检查和宣传工作。
二、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现行的违法嫌疑人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协助公安机关堵截,查缉被通缉追捕的各类嫌疑人员。
四、发现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立即组织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五、维护社会职能秩序,积极参加抢险救灾活动,保护公私财产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
六、完成公安机关部署的其他治安工作。
巡防大队的工作人员为巡防员,又称治安员、联防队员,辅警等·他们不是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而是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使管理权,辅助警察维护社会治安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