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夜班津贴是为了保障夜间从事生产工作职工的身体健康,为保证晚上上班的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能够享受工作津贴。夜班津贴包括早班、中班和夜班,9点之前算早班,中班时间一般是22点之前,22点后算夜班,工厂企业必须要对早班、中班和夜班的劳动者支付津贴。三班倒:早班 (6点至14点,连续工作六小时以上的职工)10元/班。中班(14点至22点,连续工作六小时以上的职工)20元/班。夜班(22点至6点,连续工作六小时以上的职工)40元/班。四班两运转:早班(8点至20点,连续工作十小时以上的职工)20元/班。夜班(20点至8点,连续工作十小时以上的职工)50元/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