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定条件的台资企业可以依据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享受减按15%的税率进行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而言,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必须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定程序,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书,方可享受此项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的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较为严格,对企业的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研发能力等多方面进行考核,因此,能够通过认定的企业数量相对有限。此外,该政策也要求企业在享受减税优惠时必须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相关申报手续,如存在违规情况,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值得一提的是,法律上并没有对台资企业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做出限制或歧视性规定,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以与国内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这也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于台商在大陆的发展和促进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十四条 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认定的,应当在认定期内依法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应当重新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