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小型微利企业: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第一条: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