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拍卖需要告诉债务人。债权人说服债务人的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始:
1、债务人可以避免强制执行诉讼造成的资产保全后果,节省诉讼造成的额外费用,确保自己的账户、资金安全和正常运行;
2、债务人可以依法低于债务出资回购债务,从而减轻或摆脱债务的压力和麻烦;
3、经评估,债务人的无形资产可以实现价值化,提高其含金量;
4、如果债务企业具有潜在的发展优势,应对当前的困难,可以通过评价和宣传,使外界正确理解和理解,改善债务企业的外部环境,提高克服困难的力量和信心;
5、可以帮助债务人,特别是专业债务人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并引入外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