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票据贴现日期的计算是贴现银行贷款日期至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的自然天数。为了计算方便,贴现银行放款的那一天不计入贴现日。假设某公司收到一张银行承兑汇票,汇票日期为2020年10月25日,到期日为2021年4月25日。因为需要资金,公司于10月26日向银行申请贴现,银行同意于10月27日发放贴现款。那么贴现天数=4+331+31+28+31+25=180天。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计算公式为“贴现利息=面值×贴现天数×(贴现月利率÷30)”。之后的金额是到期金额减去贴现利息。由于一定费用的损失,除非有急用钱的情况,很少有人会提前提现。一般他们只在到期日取钱。但是,虽然承兑汇票不建议提前支取现金,但如果票据超过期限,持票人将丧失票据权利。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期为自出票日起一个月。所以收到承兑汇票的时候,要注意可以取钱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