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教育局关于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9】14号)和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任班主任的教师班主任工作方面实行单独考核,特制定班主任岗位津贴发放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激发班主任工作热情,使他们能在尽职尽责做好常规工作的基础上,勤于钻研,勇创特色,提升班主任工作水平,尽快建成一支品牌班主任队伍;同时进一步明确班主任工作的岗位职责,深入推进"精致化"管理,充分体现"多劳多酬,绩优多酬"分配原则.
二、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700元/月班级.
三、津贴构成
基本津贴400元/月,按月考核发放;班级教学质量奖(捆绑考核)1000元/学期,按学期考核发放;班级管理质量奖500/学期,按学期考核发放.
四、发放办法
(一)基本津贴
1.考核津贴:400元/月,完成班主任基本工作,履行基本职责,按月考核发放.
2.考核细则:
(1)认真执行师德师风各项要求.班主任工作中有违反师德规定行为的,每次扣50元;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扣100元以上或全部基本津贴,学期考核降至b等以下.
(2)及时妥善处理班级出现的偶发事件.如态度消极、处置不当,造成事态扩大或产生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00元.如因班级工作存在重大失误,出现重大偶发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酌情扣200元以上津贴或全部津贴,学期考核降至b等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