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的注意事项有_x000D_
1、由清算人进行清算;_x000D_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x000D_
3、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_x000D_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