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报废车造成交通事故,没有保险的,根据实际损失,由肇事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跟车辆是否购买保险或者是否进行年检并没有直接的关联,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所以不能说对方没有交强险或者是报废车就要负全责,如何担责还是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来认定。比如: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一场交通事故发生时,如果双方能通过协商私了的方式处理就最好。协商无果建议双方应及时报警,拍照保留证据,交通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如果说对方车辆是报废车,存在没有购买保险,没有进行年检,交通部门会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交通事故的责任仍按相关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处理,当事人如果不服交警作出的决定可以找个肇事车辆没有保险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