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地级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的一种行政级别,其党政领导干部的职级、党政机构(如部、委、办、局)都配套对应为副厅级的市。副地级市必须有省级编制委员会发布正式文件来明确,否则该市的党政机构仍不能升格到副厅级。如果县级市的市委书记、市长高配为副厅级,该市仍不能算作副地级市,因为其党政副职仍可以是副县级,下设的部委办局仍是正科级。
副地级市城市级别相当于县级市,但行政级别为副厅级,多数情况下由县级市扩权而来,行政级别比地级市低半格,比县级市高半格,在不设区的市(即不设市辖区的市)和县级市之间。
设置有副厅级管理委员会的乡镇和林区以及其他县级行政区也应算作副厅级行政区划建制。如白沟镇、神农架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