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产权房是可以转让给一方。产权过户另一方需要材料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2、户口本;
3、婚姻状况证明;
4、产权过户申请书;
5、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产权证、完税凭证;
6、赠与公证协议或离婚公证协议。
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内财产达成书面约定,双方可以约定共同拥有的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达成协议后,再去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协议是自愿达成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为当事人办理过户登记,将房屋转让给另一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