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进行伤情鉴定需要当事人提出申请,经办案机关机关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后,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
刑事诉讼法伤情鉴定的法规有哪些
伤情鉴定是指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受伤后的重要时间节点内,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拟订确认伤情等级,进行的一套法律医学伤残等级鉴定。
刑事诉讼法关于伤情鉴定规定了鉴定的人员及其责任,鉴定流程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伤情司法鉴定造假该如何重新申请
伤情司法鉴定造假该向公安机关重新申请。《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条规定,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对伤情司法鉴定不服怎么办
对伤情司法鉴定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搜集证据推翻鉴定。
对伤情司法鉴定结果不服,应该如何办?
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伤情鉴定未出能否采取强制措施
可以,警方认定有必要强制措施就可以执行,它主要是为了防止其对社会进一步危害或者毁灭证据逃跑的。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