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希望与另一方签订合同的意思。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被要约人。承诺是指接受要约的意思。申请与承诺的区别:
1、意思表示要件不同,申请内容具体明确;申请内容应与申请内容一致。表示受申请人承诺,申请人即受申请内容的约束;承诺对申请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的,为新申请;
2、承诺对要约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的,承诺有效;要约人应及时反对或表示承诺不得对要约内容进行任何变更;
3、生效不同:要约采用到达主义,当要约到达时生效。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发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可以通过行为进行承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