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必须在户籍地开。因为犯罪记录都要登记在户口中,这样就只有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才能掌握是否有犯罪记录,因此也就只有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才有权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长期在外暂住的,还应当由长期暂住地派出所出具。对于其它方面所需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派出所不对个人开具。
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刑事处罚的终审生效判决,以及行为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由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生效判决。为了方便国人出国留学和求职,以及部分特殊企业招工,公安部门推出“无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是对申请人“有无刑事犯罪”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章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