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只享有使用权的房屋;第二,没有拿到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第三,在农村集体用地上修建的房屋或已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屋;第四,所有权属于共有的,共有人不同意买卖的房屋;第五,已抵押但是没有进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第六,用标准价格购买的但还处于产权过渡期的房屋;第七,被查扣冻或其他形式限制转移的房屋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