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婚假不给13天,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一、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法定婚假是三天,所以可以享受十三天的婚假。
二、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法律依据】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机制,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