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程序而言,再审申诉案件要经过 再审审查 及 再审审理 两个阶段。不同于一审、二审案件直接进入案件审理的程序,再审申诉案件从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起,要经过再审申诉审查及再审案件审理两个阶段。在再审申诉的审查阶段,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当事人的再审申请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的情形,符合的,裁定再审,不符合的,裁定驳回申请,且这个程序是一个无须开庭的书面审程序(法官会根据案情安排是否听证);再审案件审理阶段所要解决的问题,才是案件的实质性审理。因此,对于再审申请人而言,只有先得到裁定再审的结果,才有可能得到逆转生效判决、裁定的结果,也因此,说服法官作出裁定再审结果的再审申请书极为重要,也极为考验代理律师的专业功底。案件省高院已立案审查代表进入了“再审审查”阶段,这个阶段是否能够进入真正的再审程序,即“再审审理”阶段,还需要做大量专业的工作。在再审审查阶段,一般来说是书面审,但是,题主的“开庭”我理解为是否能与法官当面沟通。其中有一个环节是“听证”阶段,这个阶段如果能够启动和好好把握是能够达到一定开庭的效果,但是不能完全等同于开庭。就四川地区而言,四川高院前两年办理再审案件分布在不同的法庭,每个法庭的风格是否能够听证都是有迹可循,该风格对案件是否能够进入再审审理阶段有重要影响。从2020年开始,四川高院对再审案件的审查和审理都作出了重大改变,尤其是再审审查阶段法院内部的程序改变影响着案件的进展和生死。再审审查阶段,律师最重要的功课是要能够向法官阐明本案是否“确有错误”错误在哪里,证据如何显示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