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的土地(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当事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这和离婚不离婚没有任何关系,农村的土地(宅基地)也不能继承,继承人只能继承地上建筑物部分。土地承包到期以后,村集体有权决定是否收回重新发包。
二,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
1,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2,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法律依据: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一、宅基地继承有哪些法律依据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是不能继承的,当事人只能继承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部份。
法律规定
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2、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3、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土地确权是按二轮土地承包确权吗
土地确权是按二轮土地承包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这三权的登记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