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员工的,应当支付该员工当年一个月月平均工资的补偿金。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经向劳动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试用期哪些情形可以辞退员工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试用期辞退员工的情形有: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员工违法辞退员工有哪几种情形
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员工?
公司辞退员工分为过失性辞退和无过失性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哪些情形不能去辞退员工
关于哪些情形不能去辞退员工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哪些情形不能去辞退员工
企业虽然可以依据劳动法解除不合适的员工,但是有以下六种员工企业是不能随意解除的: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违法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法律是由和法律程序,不同的解除理由将导致不同的解除补偿情况。
首先了解赔偿标准的常见陈述和算法:
N:经济补偿金,由员工工作年×员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1:代通知金,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就解除无过错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2N: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
员工的月份薪酬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若根据双方的协议执行补偿,可以高于也可以低于法定的补偿金,甚至可以协商达成其他交换条件不给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其单方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处于继续履行的状态,用人单位应支付员工该期间的工资。
有的公司耍小聪明,不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为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员工想打劳动争议,拿不出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面临败诉风险。但公司这样的想法真的很幼稚,员工可以拿出很多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加班微信,缴纳社保的证明,处理工作的邮件,同事证言等。
相关内容:老板劳动合同诈骗的方式包括什么?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相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形成错误认识而与之订立劳动合同。
欺诈的种类很多,包括:
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等等。
合同诈骗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
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法律对因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着眼点在于为受欺诈人提供救济,故应赋予受欺诈人撤销变更合同的权利,使其在充分考虑到自己的利害得失后作出是否撤销变更合同的决定。
因此,劳动立法将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更能体现立法的进步与立法的协调性与一致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我国的劳动合同诈骗的方式来说,其判断方式需要根据实际的案例进行分析。
一般来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合同会被判定为合同诈骗,除此之外,对于伪造票据,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及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也会根据情况进行劳动合同诈骗的立案。
哪些情形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关于哪些情形公司不能辞退员工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哪些情形公司不能辞退员工
企业虽然可以依据劳动法解除不合适的员工,但是有以下六种员工企业是不能随意解除的: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间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违法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法律是由和法律程序,不同的解除理由将导致不同的解除补偿情况。
首先了解赔偿标准的常见陈述和算法:
N:经济补偿金,由员工工作年×员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1:代通知金,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就解除无过错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2N: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两倍经济补偿金。
员工的月份薪酬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当地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若根据双方的协议执行补偿,可以高于也可以低于法定的补偿金,甚至可以协商达成其他交换条件不给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其单方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处于继续履行的状态,用人单位应支付员工该期间的工资。
有的公司耍小聪明,不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为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员工想打劳动争议,拿不出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面临败诉风险。但公司这样的想法真的很幼稚,员工可以拿出很多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加班微信,缴纳社保的证明,处理工作的邮件,同事证言等。
相关内容:无效的劳动合同有哪些常见情况
一、无效的劳动合同有哪些常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欺诈:首先虚构一个事实,对方依据这是事实作出了一个错误的意思表示。
胁迫:胁迫和乘人之危是一种手段和状态的关系,利用地位、信息的不对等,利用单位的强势地位、劳动者弱势地位,胁迫劳动者签订解除协议等情形。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如:合同约定“出现工伤公司概不负责”。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比如试用期期限的延长,法律规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约定9个月,后面约定的3个月试用期无效。另外还有婚育限制约定、职业违法(赌博、高利贷等)。
但是要注意,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此前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交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而对于双方无争议的无效合同或者无效的合同条款,是否必须由上述机关进行确认,《劳动合同法》并未作出明确的、强制性的规定。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不是自然无效的,需要注意的是,对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处理对于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