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解散员工赔偿是什么?
公司解散员工赔偿是:公司解散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公司应另外支付一个月的薪水。公司解散时,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在公司工作的员工,每满一年或超过六个月的补偿一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职工月工资高于公司直辖市或者区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区域职工平均月工资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最长支付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如果雇员的工资不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则没有“十二”年限制,需要根据实际工作年数支付经济补偿。
二、公司解散员工赔偿的情况是什么?
(一)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二)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4、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