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内容如下:
1、主债权。主债权是指基于债务的法律关系发生的原始债权,如金钱债权、交付标的物债权或提供劳务的债权;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违约金及损害赔偿。从债权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中产生的主要债权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责任,当然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办理抵押登记时,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不需要登记,即属于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这些费用是由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造成的,当然由债务人承担。包括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变卖费、执行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