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压金:从字面上说就是用东西压住金子或现金。押金: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具体的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相当于保证金和定金。这就是说,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债务的时候,债权人金额从押金中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